我是2004年‘王家灭门惨案’唯一幸存者。
警方却以杀人犯的罪名逮捕了我。
死者是我最亲的人,我不可能杀了他们,我是无辜的!
而现场的证据却让警方认为,这件惨案就是我自导自演的一场谋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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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想到,我好不容易才从杀人犯手中逃脱升天,却被警方当成了头号嫌疑人。
看着吴警官递过来的凶杀案现场照片,我并没有很难过。
照片里,房间地板上满是大片的血迹,阳台上的仰面躺着的是母亲吴凤霞的尸体,主卧内的两具尸体分别是父亲王家福和妹妹王宝姗。
根据法医的初步鉴定,三人均死于刀伤,父亲王家福身中九刀,母亲吴凤霞身中二十三刀,妹妹王宝姗身上有多达三十一处的刀伤,尤其是颈部几乎被完全割断。
虽然照片上他们的尸体都有衣物,但还是能清晰的看到身上那一道道可怖刀痕,四溅的血液仿佛是人间炼狱,惨不忍睹。
按常理来说,在经历了这样的惨案,后又看着照片被迫回忆当时的惨烈场面,我身为家人,应该是悲痛到崩溃才对。
可,我表现的太过于平静,甚至给人一种得到解脱的感觉。
审讯室里很安静,坐在我对面的两位警察,不断的观察着我的表情,偶尔有笔落在纸张上的沙沙声。
“案发的时候,你在干什么?”坐在我对面的吴警官询问,年轻点的周警官负责记录。
“那时候我正再睡觉,在床上隐约有听到屋外传来争吵声,但当时我并未在意,认为只是妹妹负气,又因为钱的事情和父亲吵架,便接着睡。”
吴警官轻点了一下桌面:“你为什么不去劝一下?”
“我在家没什么地位,去劝只会被骂,没有人会听我的话,而且他们也不是第一次这样半夜吵架。”
周警官停下记录的动作,接过话:“他们是因为什么争吵,你知道么?”
我苦笑着,语气里不自觉带着点无奈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