容云自锦安府走出,一名身着白衣的随从早早便在门口静候,马车也已妥当停放。
随从毕恭毕敬地上前。
“公子,咱们回去吧。”
身着红纱裹衣的男子随即将手中银票置于他手。
“商瑞,你去前头的霓裳庄购置几件衣裳。”
“公子,您前段时间不是才采购过吗?”
原本低头恭顺回话的男子抬起头来,容云的衣裳皆是精挑细选,高价购进,可前几日才买过,怎又要购置?
只闻容云满脸嫌弃。
“我是让你去,你穿的这件我已然看腻,你还好意思在我眼前晃悠。”
商瑞扶容云上马车的手猛地一顿,看腻了?这可是他上个月才新买的,还没穿几回就看腻了?他深知自家公子对穿着要求颇高,自己已然极力配合,衣裳平均每两个月采办一次。
“公子,我才穿了几次而已。”
然而无奈,既然公子发话,身为下属者唯有遵从。
容云向来不吝惜钱财,银子向来来得迅速去得也快。
商瑞至死也想不明白,明明自家公子看病从不携带药箱,医药费又那般昂贵,怎还会有人甘愿支付?
“对了,我听闻叶三小姐是从悬崖跌落下去过?”
容云实在想不通此与路绍洲有何关联?
商瑞点点头,鲜少见到公子打听他人之事。
“是,虽说此乃这几日之事,可皇城之内无人不知。他们皆传言摄政王久经沙场,戾气过重,三小姐命薄,不堪承受故而落崖。”
命薄之人,戾气太重?
倒是能这般传扬。叶南岚倘若真的死了,不过是百姓***的谈资,叶令亦无法将此事怪罪到路绍洲身上。
“公子,此银票该不会是叶三小姐身上的吧?”
商瑞实难相信他们公子乃是路过锦安府,顺便进去瞧上一眼。无缘无故提及死人,还在人家府门口,不免令人心生惧意。
“是啊,银票就是从她身上扒下来的,她留着也无用。”
容云所言确为实情,治病花钱,天经地义。若不是为她重新接骨,日后即便有再多钱财也难以治愈她的伤痛。
商瑞盯着手中银票,下一瞬便如烫手山芋般还给容云。
“公子您真不要脸,这种钱财您也好意思拿!”
男子眨巴眨巴眼,着实想不通花钱治病,治病拿钱,有何丢人之处?
“有何不好意思的?”
商瑞只觉自家公子愈发变态,连死人身上的钱财都敢拿,还站在府门口大谈如何使用,想想都令人胆寒。
顾不得轻重,将容云一把塞进马车,驾车离去。直至宴会举办,看到活生生的叶三小姐,方才追悔莫及。
原定计划半月之后的宴会,仅凭容云几句话便定在了十日后。
叶南岚拖着脚伤步入宫殿。百官大臣见叶南岚现身,皆目瞪口呆,纷纷私下低语,从悬崖跌落竟还能安然无恙地站在此处,究竟是人是鬼?
宫女将叶南岚搀扶至中央,叶南岚一瘸一拐,拄着拐杖,伫立中央。
抬眼望去,只见身穿龙袍、年纪与路绍洲相仿的男子端坐于龙椅之上。
面容俊朗,眉宇间微微蹙起,一***眸带着探寻之意打量着她,就连端在手中的酒杯,仿佛在那一瞬间也停滞不动了。
不过须臾,便恢复常态,回过神来。
“南岚郡主,你这是被何人伤成这般模样?”
路瑞毅容貌出众倒是不错,虽不如路绍洲那般美到极致,却也帅气得令人过目难忘。
若不是先瞧见路绍洲与容云,想必路瑞毅亦能位列西凉***行列。
“没事,前几日被一条狼犬追着跑了好几条街,没跑过它,一时情急就摔了。”
信口胡诌之事,叶南岚向来信手拈来,甚至想都未想便脱口而出。
她被路绍洲追杀,估计整个西凉之人都心知肚明。
更何况路绍洲乃西凉摄政王,观路瑞毅年岁与路绍洲相差无几,想必也是非凡人物,不然凭何坐上摄政王之位。
谁人不知摄政王应当居于东宫,可偏偏路绍洲在宫外为自己建造一座府邸。
不过这点小心思,叶南岚亦未放在心上。
在场的文武百官谁人不知,叶三小姐是被摄政王打成重伤,皇上都开口询问了,自然无人胆敢出面道出实情。
坐在百官右侧的正是容云,依旧是红衣拖地,不过此次的款式有所变化。
红色长袍之上,从腰间绕上衣领的貂毛,微风轻轻拂过,在黄昏的映照下亦能看见貂毛轻轻飘动,顺着风向飘至容云娇艳的面庞上,显得尊贵无比。
站在身后的商瑞,见叶三小姐拄着拐杖屹立于宴会之中,还有脖颈之间尚未完全消退的印记,不禁咽了一口口水。
想起在锦安府门口与容云的对话,突然就恍然大悟,自己就这么把五百两退还回去了!
容云嘴角噙着一丝笑意,看来叶南岚这深闺小姐养得倒是别具一格,胆子着实不小。狼犬,她说的不就是路绍洲吗。
“敢问三小姐,这狼犬叫什么?竟敢招惹锦安府、皇上亲封的南岚郡主。”
此时皇帝身旁的***,瞧见不远处走来的摄政王,尖声高。
“恭迎摄政王。”
百官的视线纷纷从叶南岚身上转移到路绍洲身上,起身行礼。
“微臣拜见摄政王,摄政王千岁千岁千千岁。”
叶南岚瞬间明了,若自己是皇帝,第一个就会刮了路绍洲。
皇帝无病无灾,怎就凭空多出一个摄政王,甚至还当上了千岁。真当路瑞毅不存在不成?
转头看向坐在宝座上之人,怕是牙都快咬碎了吧。
路瑞毅不由得也站起身来,他向来不喜参加宴会,怎今日竟来了?想到此举有失仪态,
“皇弟今日怎得空闲了。”
路绍洲踏入会场,远远就望见叶南岚拄着拐杖。眼眸中闪烁着猎人狩猎的兴致,他那一下,即便只注入了三分力道,痛楚亦是常人难以忍受的。
不过几日功夫就能下地走动了,果然有点意思。
而容云的问话他也听到了。路绍洲逼近叶南岚,站立在其身旁。
夜色中,叶南岚只觉有一股强大的气息压迫而来。原本已不再疼痛的膝盖,此刻开始隐隐作痛,拄着拐杖的手下意识地攥紧了几分。
路绍洲一袭黑色披风随风扬起,飘落至地,带着几分张扬走到叶南岚身旁。
叶南岚在女子中身高不算矮,将近一米七的个头,可此刻tຊ站在路绍洲身旁,显得越发娇小,只到他的肩膀处。语气更是狂傲至极。
“怎么,没有孤的位置吗?”
果真,路绍洲目中无人的言语让路瑞毅颜面尽失。
皇帝强压心中怒火,显然也已有些习以为常。
“没有,皇弟入座吧。”
一来一去的对话,让叶南岚深知路绍洲还真是无人能够奈何。
非但不行君臣之礼,还在皇帝面前自称“孤”。
就在叶南岚准备入座之时,站在身旁的路绍洲开口了,语气随意淡然,像是无意提及,却不由得让叶南岚浑身一颤。
“孤也好奇那只狼犬叫什么?”
叶南岚只觉膝盖剧痛无比,百官之中无人敢应答,都憋着一口气,静静地看着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