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
他们不待见我。
因为这是我第一次跟着乐队上音乐节,我是临时来的鼓手。
他们的鼓手因为酒驾出了车祸,现在躺在医院里。
我呢,有幸因此得了一次上音乐节的机会。
从彩排开始一直到演出结束,承受主唱的挑刺,是难免的。
虽然他唱得难听,可他是我的老板,他说什么,就是什么,我拿钱办事,都得听他们的指挥,不敢打错任何一个八拍。
音乐节的氛围和压力,自然是平日里那些个小酒吧比不上的。
只打鼓打了五首歌,我就出了一身汗汗,下台的时候连指尖都在抖,差点连鼓槌都捏不稳了。
平日里,我在酒吧里打五个小时都没问题。
音乐节给我的压力,实在太大了。
我差点连最基本的四四拍“哒哒哒哒”都打错。
好在只是“差点”,我也拿到了该拿的钱。
那时,我看到了他。
他就在出口,和一群年轻的男女抽着烟,聊着天,浓眉压着眼,眼眸深邃,桀骜不驯,唇角溢出了口烟雾,对旁人的调笑不以为意。
我想,这样的容颜,不去当明星,多少有点浪费了。
这样的人,天生就该活在聚光灯下。
不像我,费了劲地练习,却没那个天赋,伯克利落榜了,只能靠混人际关系的跑跑场子,替一些缺鼓手的乐队打鼓,混点演出费。
我注定活在阴影中,活在籍籍无名的众生之中。
他们这样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,注定是我接触不到的。
我低着头,揣着自己的鼓棒往前走,跟在这对今晚才认识的乐队成员后,藏在阴影里,希望对方不要因为我方才的注视而注意到我的存在。
“你们的鼓手挺厉害。”
我听到一个悦耳的男低音,烟嗓,有点撩人。
说的应该不是我,我闷头继续往前走。
这里的天才和实力派太多,我排不上